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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认证中心的主要业务职责
信息目录:    
文件编号:   生成日期:  2008-8-20 10:44:52
索取号:   发布单位:  认证中心
内容概述: 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
  接受司法机关、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,对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。

    接受当事人委托,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。接受当事人委托,进行价格纠纷调解。

    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、各种商品的服务价格认证。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、房产、地产价格的认证,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,对抵押物、拍卖物、过期无主物、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,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。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,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。

    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等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、市场行情、价格预测等咨询;接受委托,为部门、行政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;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。

    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,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;办理其它涉及价格的事务性工作。

文章录入:物价局张军    责任编辑:物价局张军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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